所得稅每年五月份由納稅人申報,不過報稅之前,扣繳義務人也就是公司機關企業負責人都有相關申報作業,為優化所得稅扣繳制度,財政部針對所得稅法部分條文有三項的修正,包括扣繳申報事責一致原則,以及申報遇到三天以上國定假期可以延長五天,同時這次修正還授權稽徵機關,針對扣繳申報單位有違章事項,可以有裁處金額或比例的裁量權,處份金額不再全國統一。